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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江苏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八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未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根据2023年《白马湖封湖禁渔通告》,白马湖泥鳅沙塘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捕禁钓。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白天有多艘渔船在白马湖泥鳅沙塘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撒网,凌晨多艘渔船陆续到达撒网地点进行收网,并连夜联系鱼贩进行售卖。

二、责任单位

淮安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坚持打防结合,坚决遏止非法捕捞现象。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遵章守法禁捕氛围;实施禁渔制度,涵养渔业资源;强化科技武装,提升技防水平,加大日常巡查和集中打击力度,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市场销售禁捕水域非法渔获物行为。

(二)坚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沿湖县区落实对所属船舶、人员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船舶管理,抓好乡镇船舶登记备案、统一编号等管理工作,禁止此类船舶入湖捕鱼;聚焦“四清四无”目标,常态开展执法检查,动态清零湖区及沿岸“三无”船舶、地笼等违规渔具,力争实现湖区“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完善禁捕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渔政“六有”目标。

(三)坚持举一反三,全面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在抓好白马湖泥鳅沙塘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问题整改的同时,强化面上监管,加大对辖区内其他湖泊河流等内陆水域非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洪泽湖沿湖地区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整改目标

坚决落实白马湖泥鳅沙塘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捕禁钓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遏止非法捕捞现象。

五、完成情况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打防结合,遏止非法捕捞现象”方面。一是强化禁渔宣传。在沿湖村居、码头、河口、环湖大道醒目位置设置禁捕告知牌、宣传牌、警示牌100余块、宣传标语300余条,发放禁渔告知书,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6月27日,组织开展白马湖违禁渔具和“三无”船舶集中销毁活动,全力营造“不能捕”氛围。二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提升技防水平,通过设立电子围栏、雷达视频指引、无人机精准定位等智能化方式,建立空、陆、水一体化执法模式,有效提高巡防精准性。推进执法阵地前移,在洪泽区与宝应县交界、紧邻保护区水域增建长期执勤点,提升打击非法捕捞快速反应能力。建立联动机制,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及沿湖镇街等加强联合执法,问题披露以来,已查处非法捕捞等案件6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3起),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三是严查非法渔获销售行为。出台《淮安市市场监管领域关于全面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意见》,严禁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对白马湖沿湖县区农贸市场及周边水产品经营主体开展检查暗访,累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600余家次,监测电商平台(含网站)1000余个次。

(二)“齐抓共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一是开展违规网具清理攻坚。开展“清网”行动20余次,清理违规网具5000余条,淮安区范集镇闸西村和李许村、金湖县前锋镇丰泰圩等隐蔽水域成规模围网得到有效清理,湖区基本实现违规网具动态清零。二是分类推进湖区船舶整治。住家船方面,集中力量推进洪泽区住家船清退,征收及处置住家船59艘。“三无”船舶方面,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10艘,在山阳河、丰产河、夹剪河、阮桥河等无防汛功能的通湖河道,采用隔栏封闭,禁止无关船舶入湖,“三无”船舶已实现常态清零。保留船舶方面,加强规范管理,对沿湖各镇街、单位的保洁、旅游和工作船艇482艘进行登记备案,分类涂装醒目标识。三是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渔政“六有”目标,强化白马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沿湖巡护人员,建立护渔员管理制度。建立镇街协同执法模式,沿湖镇街参与联合执法20余次,提供涉渔违法行为线索30余条,均得到及时处置。

(三)“举一反三,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方面。一是构建长效机制。出台《淮安市进一步加强禁渔联合执法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协作机制、规范船舶管理、整治违规垂钓、加强社会监督等举措,推进全市十年禁渔长效管理。二是完善共管模式。调整白马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淮安市、扬州市政府会办纪要精神,两市安排业务骨干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建立“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张网格”的湖区共管模式。三是强化全面监管。以洪泽湖、淮河、南三河入江水道、古黄河等为重点,加强市县(区)联动、警渔联动,对“电毒炸”、违反禁渔规定等涉渔违法行为采取高压严管态势。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向淮安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83659901。

电子邮箱:hanyzhzf@163.com。

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